各分工会:
根据学校教代会年度例会机制,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暨第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中旬召开。为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,切实履行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职能,推动学校持续发展,根据《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《公司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,教代会召开之前,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提案的范围
1.集团在人才培养及教学质量,专业结构与改革,科学研究,团队建设,团队队伍建设,公司产品改革,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。
2.集团民主建设,制度建设,校园文化建设,综合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建议。
3.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,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,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建议。
4.做好“教代会(工代会)”工作的建议。
5.其他方面的建议。
代表的提案不能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、政策相抵触。此外,以下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:属于党、团事务和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的问题;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问题;学校职权无法解决的问题;属于学术性问题;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以及属于个人的问题。
二、代表提案的要求和处理
1.代表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提出有调研、有分析、有具体建议的提案。
2.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,经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。提案要求填写《代表提案表》一事一案,一式二份,文字简捷明了。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:(1)提案题目,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;(2)情况分析,即提出提案的理由、原因或根据;(3)具体建议,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。
3.教代会提案工作组负责完成提案的审查和整理,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立案后,向全体会议报告。大会闭幕后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与回复,校工会负责督促提案的落实。
三、征集提案的起止日期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各分工会负责征集代表提案,于2019年1月10日前汇总本分工会代表提案,连同代表提案表统一交校工会办公室(纸质版交行政楼806室,电子版发至382246819@qq.com,联系人:唐立英,电话62666、85623232),过期恕不受理。
附件1:公司教代会代表提案表
附件2:公司教代会代表提案汇总表
公司工会
2018年11月25日